学生资助是国家落实民生关怀
温暖万千学子的重要举措
国家与学校全力保障每一位学子
不因家境窘迫止步校园
如今政策体系已全面覆盖
各教育阶段、各级各类院校
我们精准帮扶每一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PART 01
国家奖学金
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在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PART 0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在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PART 03
国家助学金
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700元,可分为4800元、3700元、2600元三个档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PART 04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
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PART 05
校设助学金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励”“于果扶贫助残奖优基金”“退役士兵奖助学金”“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勤工助学”等奖优助学项目,此外学校还有企业奖学金和“米拉迪力校友石榴籽民族团结奖学金”“江期胜、李萍校友励志奖学金”“红利奖优助学爱心基金”“杨涛、吴秋娟校友励志奖学金”“彭丽丽校友励志奖学金”“尹茂华校友励志奖学金”“江西科技学院江西校友会励志奖学金”“江西科技学院深圳校友会励志奖学金”“王子金校友励志奖学金”“陈求明、严志平校友励志奖学金”“张永乐校友励志奖学金”等校友奖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PART 06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与住宿费的助学贷款。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通过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费用,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职高专学生和预科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贷款期
限原则上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通常贷款受理时间为每年7月15日-9月30日,受灾情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时,贷款受理时间也会有所调整。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标准:每生每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